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昊维权百科 > 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时间:2022-06-13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来源:长昊商业秘密律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一、计算机数据库的发展阶段
 
(一)人工管理阶段。这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计算机主要用于科学计算。外部存储器只有磁带、卡片和纸带等还没有磁盘等直接存取存储设备。软件只有汇编语言,尚无数据管理方面的软件。数据处理方式基本是批处理。
 
(二) 文件系统。这一阶段的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由于计算机大容量存储设备(如硬盘)的出现,推动了软件技术的发展,而操作系统的出现标志着数据管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文件系统阶段,数据以文件为单位存储在外存,且由操作系统统一管理。操作系统为用户使用文件提供了友好界面。文件的逻辑结构与物理结构脱钩,程序和数据分离,使数据与程序有了一定的独立性。用户的程序与数据可分别存放在外存储器上,各个应用程序可以共享一组数据,实现了以文件为单位的数据共享。
 
(三) 数据库系统阶段。6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在数据管理领域的普遍应用,人们对数据管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面向企业或部门,以数据为中心组织数据,减少数据的冗余,提供更高的数据共享能力,同时要求程序和数据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当数据的逻辑结构改变时,不涉及数据的物理结构,也不影响应用程序,以降低应用程序研制与维护的费用。数据库技术正是在这样一个应用需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四)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信息管理内容的不断扩展,出现了丰富多样的数据模型(层次模型,网状模型,关系模型,面向对象模型,半结构化模型等),新技术也层出不穷(数据流,Web数据管理,数据挖掘等)。
 
二、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当前计算机数据库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特征主要包括:
(一) 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库理论相结合体现出了良好的生命力和市场发展前景,其在当前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的迅速的扩大,目前已经扩大到了我国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成为带动相关行业信息管理效率的提升,推动行业生产力水平提升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数据库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优劣好坏将对其使用质量产生致命的影响,并将影响到其进一步的发展。事实上数据库系统在经历了网状数据库、层次数据库、关系数据库和面向对象数据库等四个发展阶段后,已经具备了更强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这种适用性和操作性为其在信息管理中的良好应用提高了有力的保证。
 
(三)安全性不断加强。安全性的不断增强是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不断得到应用的又一有力保证。数据是信息管理中极为重要而有价值的资源,企业信息化过程中,各种应用系统的数据库中大量数据的安全问题,敏感数据的防窃取和防篡改问题,成为信息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给信息管理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信息的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一方面,计算机系统具备信息备份和信息恢复的功能。同时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容易在不增加投资成本的情况下进行拷贝和复制,这就减少了由于信息误删或计算机系统本身的错误而给信息管理带来困难的弊病。另一方面,数据库安全(保护数据库中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非法更新,并防止数据的泄露和丢失)指数不断提高,目前除使用了一些传统的安全手段如用户账号、规则和操作许可外,还增加了一些抗软件风险。管理风险和用户行为风险的安全措施和手段,其网络系统安全、宿主操作系统安全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加强,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五) 受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因其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在实际使用和操作中体现了良好的应用性能,因而其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开展中都得到了各界的广泛重视。
 
三、改进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中应用的建议
 
(一)加强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对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应用有着决定性作用。但事实上,网络环境中的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常常面临着诸如软件风险、管理风险和用户行为风险。这些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危害将会对信息管理者造成重大的伤害,从而减弱信息管理者使用计算机数据库的信心。因而必须切实加强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尤其是在网络条件下的安全性研究。
 
(二)加强计算机数据库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结合。计算机数据库理论随着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原理等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必须将计算机数据库发展的最新成果应用到指导其应用的实践中,从而提高实践的科学性。同时计算机数据库的理论研究也必须立足于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相关应用实践,以增强计算机数据库理论研究的针对性。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良好适用性决定了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仍需要我们不断的进行相关研究以助其实现更好更快的成长,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信息管理方面将会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应用。



长昊律师事务所
THE ONE PERFECT
 商业秘密    |   软件著作权
SINCE 1995
www.itscourt.com 13808805110  15800707700
 
创立于1995年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专业致力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近三十年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年代表中华律师协会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及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的成绩成为办理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面向未来,长昊律师事务所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持续在尖端知识产权方面不断超越,努力奋进的执业要求,长昊律师将共同努力把长昊所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品牌专业所。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联系我们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