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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8-1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的实质是在制作、出售的作品上假冒他人的署名,因而它首先侵害了他人的署名权。假冒作品分两种:一种是假借他人作品的名称;二是借他人的名义发表自己的作品。
 
       在实践中.假冒署名的作品往往质量低劣.因而当这些作品在市场上出售以后,必将对被署名人的声誉造成损害,也会给被署名人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同时,制作、出售这种假冒的作品,扰乱了文化秩序,欺骗了社会公众,必须予以制裁。在认定这种侵权行为时,应注意两点:第一,必须存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即某作品是自己创作的,但为了销售营利或者基于其他动机而署上他人的姓名。第二,假冒他人署名须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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