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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枳许可使用有何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0-06-1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实质是作者行使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人本人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只是给予他人以某种特定方式(如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许可,并使其著作权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而不导致作者丧失某项财产权(如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等)。
 
       著作权转让的实质是作者处分著作权,是指作者通过买卖、赠与、互易或遗赠等行为将著作权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移转给他人。著作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作者丧失著作权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他人则取得作者所转让的著作权,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在法律上,转让著作权的作者称为让与人,取得作者所转让的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被许可人不同,受让人作为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是一种完整的财产权.即使受让人仅仅取得一种财产权(如复制权)也不例外。他不仅可以本人使用作品,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受让人除了可以行使著作权外,还可以以某种方式再向他人转让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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