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戈龙 黄丽璇
本案是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涉案金额最大、罚金最高的典型案例之一。被告人皮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原企业核心技术信息,离职后成立公司生产同类产品,造成原企业上亿损失。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黄雪芬律师临危受命,代理权利人维权,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创下同类案件罚金之最。
离职高管“带密创业”,原企业损失上亿
2001年,NW公司在广州设立NW电机厂,生产特种投影灯等产品。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皮某某先后担任制造部、品质部经理,掌握大量生产工艺技术信息。2015年,皮某某离职后成立L公司,生产与原企业完全相同的产品。
2020年,公安机关在L公司查获大量与NW电机厂技术信息相同的文件。经审计,L公司侵权产品销售毛利达7400余万元,原企业损失超过1.5亿元。
鉴定报告锁定侵权事实,技术秘密点逐一印证
法院审理认为,NW电机厂主张的技术秘密点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在皮某某个人电脑中提取的技术文件,创建时间早于其离职时间,且与NW电机厂技术信息高度一致,专家证人亦证实“图纸完全一致在技术上极难实现”。
鉴定结论显示,涉案技术与NW电机厂技术信息构成实质性相同,皮某某无法证明其系独立研发,法院认定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了原企业商业秘密。
史上最高罚金,法院从重判决彰显司法态度
2020年12月,皮某某被抓获归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创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罚金金额之最。缴获的侵权产品、电脑、硬盘等物被依法没收。
法院指出,皮某某未对权利人进行任何赔偿,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依法从重处罚。
【案件引出深度思考】:离职再创业,如何避免踩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红线?
本案再次引发对“员工离职再创业”法律风险的广泛关注。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律师指出,商业秘密保护并不禁止员工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再就业或创业,但关键在于是否使用了原单位的保密信息。
离职员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彻底交接:离职前应全面交还涉密资料,删除个人设备中的公司信息;
2. 遵守保密协议:在职期间签署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协议应严格遵守;
3. 独立研发:若涉及技术成果,应确保其来源于自身专业知识,而非原单位资源;
4. 审慎比对:创业前应对技术方案进行专业比对,避免与老东家技术“撞车”。
本案中,皮某某不仅带走了技术资料,还同步更新原企业新产品,企图“无缝对接”,最终难逃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