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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计算机软件著作案之罪轻辩护

时间:2018-12-10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导读:
      罪行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现代文明社会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发展领域的趋势。但是法律的实施离不开人的因素,司法裁量权作为司法权的一种,它对案件的处理是十分必要的。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刑事犯罪中,法官作出从轻减轻的处罚决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从轻减轻?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对此进行分析。

基本案情:

       2006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四川网X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被告单位共X公司处于营利目的由被告人孙XX指示被告人张XX和被告人洪X、梁XX合作,在未经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微软WindowsXP计算机软件后制作多款“番茄花园”版软件,并以修改浏览器主页、默认搜索页面、捆绑其他公司软件等形式,在“番茄花园”版软件中分别加载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商业插件,通过互联网在“番茄花园”网站、“热度”网站发布供公众下载10余万次,收取广告费广告费共2977630.39元。被告人张XX的辩护人认为张XX并没有参与复制、发行,其行为只是为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主观恶性很小,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建议法院依法对张XX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梁XX的辩护人认为梁焯勇只是“番茄花园”的雇员,在整个案件中也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梁XX在本案中不起主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评析:

       被告单位共X公司及被告人孙XX、张XX、洪X、梁XX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梁XX受洪X指使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张XX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梁XX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XX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律师评析: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一下给予处罚。即如果根据法定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应该在三年-七年幅度内处罚,按照他犯罪情节等可能判处4年,如果是从轻处罚,则应在3年-4年幅度内判处。如果是减轻处罚,则应该在三年以下这个档内处罚。所以减轻处罚的要求比从轻处罚要求更高一点。根据刑法的规定,从轻减轻可以分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可以从轻、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当然还有免除处罚,具体情节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人需要对其具有的情形进行举证证明。以下为粗略总结。

     (1)应当从轻或减轻情形: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或减轻情形: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可以从轻情形: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4)可以减轻情形: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应当减轻情形: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犯罪人张XX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梁XX受洪X指使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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