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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代理商合约(2)

时间:2019-01-1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四、订货与结算:

  1、每份订货单(下称“订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有效合同,其所有条款均视为对该独立合约的有效补充。

  2、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格式向甲方传真或E-mail订货,订货价格为甲方公布的代理价,甲方收到乙方订单确认货源齐备后通知乙方付款。款到发货或收到乙方汇款底单传真件后发货。

  3、不尽事宜在订单中双方协商解决。

  五、 违约及终止:

  1、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之企业利益及形象、知识产权等行为或私自低价销售、损害价格体系,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乙方如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将其名下的货物在其被授权区域之外销售,如有发现,书面警告,每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如有三次以上被发现并无纠正之意,视为违约,予以取消代理资格。甲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在乙方授权区域内销售,如有发现,每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如有三次以上被发现并无纠正之意,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10万元。

  3、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合约规定的销售额指标。

  4、乙方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5、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之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免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结合上百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办案经验,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罪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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