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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代理商合约

时间:2019-01-1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代理商合约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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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合约事项:

  1、为规范各地合作伙伴的市场行为,使 品牌系列产品(包括 监控周边 产品,具体解释权以甲方为准)推广销售工作能顺利进行,甲乙合作伙伴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异议解决等事宜,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本合约有效期:自20__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对 系列产品在 区域内,授权乙方为唯一代理销售商。乙方以甲方办事处身份对外联系。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在该地区完成协定的销售额(以进货金额计算,以下同)。

  其中: (1)20_ 年季度内销售额____万元人民币。

  (2)销售额以后逐年增加 %。

  (3)20_ 年度全年销售额为 万元人民币。

  5、当季度进货额度达到指标100%时,甲方按季度销售额的 1%返利乙方用于所经营区域的宣传、广告费用。季度内超额部分按3%返利乙方。

  6、甲方对乙方代理区域提供与销售业绩相应的营销支持,包括:产品目录、宣传单张、促销礼品、区域性展会、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

  二、乙方的权利:

  1、在与甲方销售策略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在征得甲方同意前提下,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使用甲方企业、产品标示及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的发布。

  3、甲方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原则上不对该区域内的客户进行销售,如客户执意订货的并保证对该区域直销客户的售价不低于乙方订货价的 120 %,所有差价部分补回相应区域代理商处。并告知乙方。

  4、甲方向乙方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提供给乙方各种必备产品手册和销售支持。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提供向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7、甲方保护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超出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8、对新产品甲方为乙方提供壹套样机,样机按代理价格计算。对样机甲方在3个月内提供无条件(人为损坏重要元器件的除外)退货服务。

  三、乙方的义务:

  1、全面理解甲方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价值观、企业发展战略等企业文化,对顾客负责并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企业、产品品牌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报告及制止。

  2、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营销,不得私自低价销售。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应每月不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

  4、乙方应至少有一人负责甲方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建立维修点,并有能力进行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退货是否合理;对无法维修的产品由乙方收集并运至甲方,经甲方确认收到后,处理完善再运至乙方处,费用由收货方支付。

  5、乙方必须保证完成协定的销售任务,若连续三个月业务量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如果乙方书面提出需继续代理,并提供十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抵押,甲方可以给乙方3—6个月的业绩改善期。如果在改善期内乙方还是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以乙方担保金作为损失抵扣。损失抵扣=(约定销售额-实际销售额)×10%按此标准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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