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是指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并没有制定清晰的录用条件,而只制定了招聘条件。事实上,录用条件和招聘条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招聘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招收员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经历、职称、技术资格、年龄、身高等条件。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的不同之处在于:
首先,二者成立的前提不同。招聘条件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即可;而录用条件虽然也由用人单位制定,但必须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确认后,才对其生效。
其次,二者的适用主体不同。招聘条件是面向不特定多数的潜在应聘者,而录用条件则适用于符合招聘条件拟聘用的特定应聘者。
再次,二者的适用阶段不同。招聘条件适用于招聘阶段签订劳动合同前,录用条件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结束前。
最后,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招聘条件仅在于设定招收员工的初步资格,如果员工不符合招聘条件,但招聘者仍愿意将其招收进来,一旦签订了合同后,用人单位很难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由将其辞退;而录用条件是确定用人单位是否最终正式录用应聘者的具体标准,即使已招收进来的员工,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将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