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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招聘条件

时间:2013-04-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招聘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招收员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经历、职称、技术资格、年龄、身高等条件。原本对此,没有什么好误解的,然,在已经发生的许许多多的劳资纠纷中,笔者发现,很多时候,纠结之处在于,将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两者予以了混淆,事实上,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录用条件是指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而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没有意识到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的区别,误认为招聘条件就是录用条件,仅制定了招聘条件而没有制定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条件的设计存在瑕疵,这样使得人力资源管理陷入困境:一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进行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没法提供录用条件,或者虽然提供了录用条件但没有经劳动者的确认,裁判机关很可能以招聘条件作为录用条件,或者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无法证明“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承担不利的后果。故,只有明确两者的区别,才有利于劳资双方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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