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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辩护

时间:2021-04-11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辩护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长昊专业辩护团队总结多年办案经验,对于软件著作权案件有以下常规的辩护思路,当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依据每个不同的软件著作权案件,长昊专业辩护团队根据具体个案,构建缜密的辩护思路,设计独特的辩护方案,还事实一个真相。

  1、以原告的软件著作权源代码属于开源代码为由进行抗辩,诉争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社会大众或该行业中的普通人员可比较轻易地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例如:该开源软件已在国内外的书籍、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该信息已被国内有关产品所公开;经有关机构鉴定,该软件源代码已是行业内公知。

  2、以原告软件(源代码)与委托方(软件)源代码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比对结果,不存在实质性相似为由进行辩护。

  3、以系争软件源代码委托方具有合法来源进行辩护。

  4、以损害不存在或数额计算没有依据为由进行抗辩

  (1)原告销量减少的计算不正确。比如:销量减少还有其他市场因素等。

  (2)原告的利润计算不正确。

  (3)损失的计算方式不对。比如:多重标准叠加计算。

  (4)法定赔偿不合理。

  邱戈龙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www.szloline.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提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全国热线:13808808035、1580070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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