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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商业秘密泄密情形总结

时间:2018-12-0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导读:

      商业秘密是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高度关注的信息,而且这种信息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可以说,商业秘密对企业来说,是兴衰成败的关键,尤其是最近几年,商业秘密因其客观的商业价值越来越成为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和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的财富和竞争的资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日益剧烈,人才流动日益频繁,合理、正当的人才流动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但现实生活中,人才流动中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十分突出,人才的流动往往伴随着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企业竞争优势的丧失。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是这几年来发展最快、机遇和问题不断涌现的领域。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商业秘密案件所占比重较小,但存在的问题却最多,形势严峻。在提起商业秘密诉讼的案件中,最后判决结案的不到 30%,多数都是撤诉或和解;30%的判决结果中,只有不到一半的案件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侵权。

      律师分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商业秘密律师邱戈龙、黄雪芬总结分析实践中人商业秘密泄密情形

       一、企业内部人员主动泄密

      (一)企业内部人员将获取的商业秘密高价出卖给竞争对手企业,或者作为技术股参到竞争对手企业,收取红利。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员工私底下从事所谓的“第二职业”,在其他单位做兼职或者从事某些技术型、经营性服务,其所利用的却是在原企业工作时获得的技术和信息。

    (二)企业内部员工利用便利窃取原企业的工艺流程、工艺诀窍、技术图纸、配方、营销渠道、原料来源、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后,另起炉灶,招收新的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与原来的单位展开竞争。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一些企业的员工退休后,不甘寂寞或者为了获取更多金钱,利用原来在单位任职时获知的商业秘密重新就业,从而严重削弱了原单位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因对原企业待遇或者人际关系不满,通过跳槽离开原企业进入另一家企业,这些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跳槽的同时也将原企业的技术信息、客户资源等重要的商业秘密带到了新的单位。


      二、第三人窃密

      (一)采取“糖衣炮弹”策略 。通过某些渠道掌握了目标企业离退休人员、现任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下层干部、技工甚至是保安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有的放矢的进行收买。或许以大量的金钱及车房等不动产,或利用上述人员出差、考察和观光的放松心理,派合适的人员与其接触,套取商业秘密。如果上述糖衣炮弹不行的话就改用胁迫方式,如故意设置陷阱,掌握目标企业重要人员的一些把柄,威胁迫使其进行合作,从而长久不断地获取企业商业秘密。

      (二)采用“间谍”策略 。最有名的就是保洁公司间谍案。宝洁公司聘用专业人员假扮成清洁工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段获取了联合利华的相关产品资料,而这 80 多份重要机密文件中居然有相当一部分是宝洁的情报人员从联合利华扔出的“垃圾”里发现的。

      (三)采取“虚假蒙骗、偷梁换柱”的策略 。代表性案件是美国食品业巨头卡夫公司控告明尼苏达州施万公司试图偷窃该公司一种新披萨饼的商业机密案。侦探巴里就采用虚假隐瞒身份,冒充记者等其他人员的身份,以新闻采访等看似正当的理由为幌子,通过记者等特定人员的身份获取了卡夫公司生产数量、生产机器型号等相关线索。凭借巴里获得的商业情报,施万公司采取相对的生产和销售措施,率先打进市场,。

      (四)其他方式。除了上述方法,还有许多企业通过假借与目标企业联营,进行技术、销售方面合作,趁机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目标企业以打算签订大幅度优惠的合同为诱饵,使目标企业放松警惕,在考察目标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能力或谈判的过程中获取重要的商业秘密。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侵犯商业秘密罪“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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