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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为什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布时间与施行时间不一样?

时间:2019-01-09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为什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布时间与施行时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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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条文中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有些法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有些法律的施行日期要比公布日期延后一段时间。这是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所决定的。主要是因为一部法律的出台要考虑到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公布时间是2007年12月29日,而施行时间是2008年5月1日,给具体执行该法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一定的准备时间。同时,法律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施行时间还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也就是说该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如果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适用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该法施行日期到来后,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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