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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讲实务|破解商业秘密案:从“非公知性”入手, 如何让技术信息不再“秘密”?

时间:2026-03-2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邱戈龙 黄丽璇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辩护中,击破“非公知性”这一核心要件,往往能从根本上动摇整个指控。商业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前提就是它不为公众所知悉。一旦能证明涉案技术信息已经公开,商业秘密的法定基础便不复存在,犯罪指控自然难以立足。
实践中,否定技术信息的“非公知性”并非单一路径,而是一场需要技术与法律深度融合的博弈。
 
一、信息公开:有据可查的“曝光”
证明技术信息已在先公开,是最直接的否定方式。
1.  公开出版物:通过检索国内外书籍、期刊、专利文献、学术论文、行业标准、产品说明书等公开出版物,寻找与涉案信息实质相同的内容。辩护时需重点关注两点:一是公开时间,必须在被控侵权行为发生之前;二是公开程度,披露的信息需足够详细、具体,能让本领域技术人员直接获取或经过简单推导即可掌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信息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披露,一般即视为已进入公有领域。
2.  公开使用或展示:如果含有该技术的产品已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且相关技术人员通过反向工程(如测绘、分析)能够合法、容易地获取该信息,则其秘密性可能丧失。反向工程本身是合法的,关键在于证明其过程简单、无需创造性劳动。此外,技术信息在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公开演讲、网络平台、媒体报道等场合被披露,同样可能导致其丧失非公知性。网络公开尤其需要及时固定证据,证明信息在特定时间点已处于公众可访问状态。
 
二、行业常识:本就“公开的秘密”
许多涉案技术信息,本质上可能只是行业内的通用知识或基础技能。
1.  论证其属于公知技术:通过举证该领域的教科书、技术手册、行业标准、综述性文章等,证明涉案信息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普遍知晓的基础理论、通用技能或行业惯例。
2.  借助专家力量: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或提交权威专家意见书,由领域内专家论证涉案信息在行业内是否已属公开知识。专家的意见能为法官理解技术问题提供专业视角,增强辩护的说服力。
 
三、容易获得:无需创造即可推导
即使信息本身未被直接公开,但如果它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也可能丧失秘密性。
1.  简单观察与推导:信息能否通过观察公开销售的产品直接获得?是否基于公知信息进行常规逻辑推理、简单计算或实验即可得出?
2.  常规组合:权利人是否仅将多个公知技术信息进行简单、常规的组合,且这种组合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如果是,则该组合本身不具备秘密性。判断“容易获得”需结合具体技术领域和该领域技术人员的平均认知水平。
 
四、权利人自身行为:主动或被动“解密”
权利人自己的行为,有时也会成为否定非公知性的突破口。
1.  主动公开:如前所述,权利人通过发表论文、公开演讲、参展等方式主动披露技术信息,是导致秘密丧失的常见原因。
2.  保密措施严重缺失:虽然保密措施缺失本身不等于信息已公开,但极端情况下(如将核心技术图纸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在无任何保密措施下广泛传播),可能被推定为信息已处于半公开或极易泄露的状态,从而削弱权利人主张的“非公知性”基础。需注意,此点更多是攻击商业秘密构成的另一要件——保密性,但可与非公知性问题形成联动。
 
五、技术鉴定:攻防的核心战场
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技术鉴定是关键证据。辩护方应充分运用程序权利,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
1.  审查鉴定报告:仔细审查鉴定机构资质、鉴定人资格、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检索范围是否全面、对比分析过程是否严谨、结论依据是否充分。例如,技术查新报告的数据库选择、关键词设置是否存在明显疏漏?
2.  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若发现鉴定程序违法、依据不足、检材不全、对比分析错误等,应积极申请重新鉴定。
3.  聘请己方专家:让技术专家对鉴定意见提出专业性质疑,指出涉案技术与公知技术的相同点,论证其属于公知信息或容易获得。
4.  提交反证:主动向法庭提交自行检索到的、能够证明技术已公开的证据,要求鉴定机构或法庭予以考量。
 
六、精准质证:对“秘密点”的有效攻击
对权利人主张的“非公知性”证据进行质证时,应聚焦于其“秘密点”:
1.  质疑秘密点的明确性:要求权利人清晰、具体地界定其主张的商业秘密的“秘密点”,即究竟哪些具体内容(如特定配方、参数、工艺诀窍、特定组合)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如果秘密点模糊不清,或与公知技术混杂,其秘密性主张便不稳固。
2.  质疑查新报告的局限性:权利人声称“不为公众所知悉”,往往基于其未检索到公开文献。但“未找到”不等于“不存在”。辩护方应质疑其检索范围是否全面、方法是否科学。
3.  区分公知与秘密:指出权利人可能将公知技术、行业常识包装或夸大成自己的“秘密”,其所谓秘密点并未带来实质性的技术进步。
 
总而言之,否定“非公知性”是一场需要证据挖掘、技术剖析与法律论证紧密结合的攻坚战。它要求辩护方深入理解技术本身,精准锁定秘密点,全面搜集公开证据,并有效运用程序权利。每个案件的技术领域、证据情况各不相同,上述策略需结合个案具体情形量身定制,才能在法庭上真正发挥“破局”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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