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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 怎么收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

时间:2018-12-27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 软件著作权律师教你怎么收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目前在实务领域内仍然是一块办理比较困难的案件,因为计算机软件涉及技术、程序、服务器、源代码等多种因素,这导致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利用新型网络,收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证据

  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对传统侦查工作具有挑战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案件开始出现并急剧攀升,网上盗版、网上销售侵权作品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在数字化、虚拟化的网络空间中,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主体可以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进行犯罪活动,这给案件的侦破、取证等工作带来了地理、技术上的困难。但同时,由于新型网络活动的增大,通过新型网络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进行证据收集,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2、全面追查制作和销售网络难

  公安机关经常通过公开查缉、被害人报案、知情人检举揭发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等方式获取案源,在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立案时往往只涉及到侵权复制品的销售环节,但是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并不仅仅限于侵权复制品的销售环节,而要经过整个复制、发行、销售等环节。因此,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进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时,需要把握盗版软件的制作和销售网络。

  3、证据收集方向和划定证据收集范围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行业领域非常集中,这为证据收集方向和划定证据收集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在相关行业领域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却是不确定的。他们可能毫无瓜葛,仅仅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市场中了解到某些图书、音像、软件、美术作品比较畅销,非法复制、发行能够有利可图,从而大肆进行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但是有时作案人与被害人存在密切的工作关系,不少被害单位的内部人员或与其具有业务联系的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因此,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在进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时,需要划定一定的范围,明确证据收集方向后再进行具体的执行。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结合上百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办案经验,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罪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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