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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律师浅谈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时间:2022-03-19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来源:长昊商业秘密律师(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诉讼律师)
 
目前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军工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存有许多难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难以区别。在军工企业中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中的某些技术秘密或信息秘密,在不同条件,不同时间尧不同项目和不同背景下,可能具有秘密的双重属性,即既具有国家秘密属性,又可能具有商业秘密属性,这种情况下如何准确区分和判定哪类技术或信息能够面向市场公开,哪类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或信息需要在国家秘密的保护体系下进行保护。所以存在一定难度,会导致判断上有可能出现错误。
 
2. 商业秘密的界定不清楚。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仍处于有保护需求的愿望,还没有起步的阶段。造成的原因是老国有企业的源动力不足,缺少忧患意识,重视程度不够,在军民融合的市场竞争环节中对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的命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企业没有制定商业秘密详细的执行标准和操作指南,导致无法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密点和范围。
 
3. 商业秘密的脆弱性。商业秘密权利的相对性决定了它的脆弱性,商业秘密不论以什么形式被公之于众,它就不再是一个野不为公众所知悉冶商业秘密,有些单位鼓励大家申请专利,并出台激励机制,目前存在将商业秘密申报为专利的现象,一旦申报为专利,即为公开。在学术论文研讨尧项目合作沟通过程中经常由于对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够无意识地透露本企业的敏感信息,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丧失了保护的可能性。
 
4. 商业秘密管理基础薄弱。商业秘密不公开尧不用向政府机关登记报备尧无需企业外的他人授权等特点,企业随时可以把利益攸关的信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起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利益,不受他人干扰和期限限制。大多数军工企业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观念不强,认识不足,军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军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保护军工企业商业秘密,是一项事关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工作,是企业生命力持续的保证。根据近年来开展该工作的体会,提出以下保护建议。
 
(一)成立机构尧建章立制,制度落地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基础
机构尧人员和制度是最基础尧也是最重要的保障。目前军工企业内部有承担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部门,保密部门尧信息经营部门尧科研部门尧人力部门尧法律部门等与商业秘密息息相关的部门。首先确定商业秘密的归口部门,明确分工,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齐抓共管,形成商业保密大格局。
商业秘密分为有技术秘密和信息秘密两种,无论是技术秘密还是信息秘密都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国有企业可以将管理国家秘密的成功经验应用到保护商业秘密之中,制定完整尧有效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范围目录,发挥传统国有企业敬业精神,利用涉密人员稳定性较强,忠诚度高的优势,强有力的使制度贯彻执行。
 
(二)精准找到密点,形成商业秘密范围细目尧确定范围,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前提
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工作是确定保护对象,划分商业秘密的范围和界定商业秘密事项,进行密级划分,确定保密标志等是商业秘密保护必须破解的问题。只有知道了野保什么冶,才可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手段和措施。
商业秘密范围细目的形成首先要找到密点,厘清商业秘密的概念,将其与国家秘密尧专利技术严格区分开来,将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素的精准理解并罗列出来,才能确定保护对象即商业秘密的密点。
这就要求商业秘密的归口部门组织企业的各个部门,按照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素将其部门符合商业秘密的密点及其载体罗列出来,初步形成部门的商业秘密范围细目。归口部门汇总各个部门商业秘密范围细目形成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细目草稿提请企业内部各专业的专家对各类信息产生的形态及其价值和保密要求进行细致分析,形成本企业野商业秘密范围细目冶。
 
(三)加强培训,树立意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保障
人是商业秘密保护中最难以控制的因素。根据商业秘密案件受理的情况看,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由于企业内部员工主观因素导致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可能威胁到所属企业的生存尧发展,削弱其核心竞争力,对其经济利益造成全局性损害或损失。商业秘密的管理关键在于意识和手段,一旦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其损失往往不可估量和无法挽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商业秘密权益,过程复杂,诉讼举证难度大,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因此要从思想意识形态进行宣贯,树立牢固防线。
要在全体员工中培育野我要保密冶的意识和文化氛围,建立对企业强烈的忠诚度。因此企业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的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通过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尧制定激励机制等手段让员工感受到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教育培训尧演讲和辩论比赛尧征文活动尧微电影等形式多样化的活动,让员工潜移默化的接受商业秘密文化的熏陶,从而思想上绷紧保护商业秘密的弦。同时要关注青年职工和风险人群,对其进行密切关注及专题教育。
 
(四)物理防护尧技术管控尧业务融合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手段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以人防尧物防尧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强化载体与人员的管控措施,构建信息化平台,助力技术秘密管理效率提升。严格遵循野最小化冶原则控制知悉范围,有效控制生产现场和实验场所,根据限制接触原则,确保不同的部门和员工只知悉有限业务领域的商业秘密,对承载商业秘密的载体及工序进行严格封锁,区域隔离,增加窃取商业秘密的难度。涉密人员上岗时必须签订叶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曳,离职时做到清退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并签订叶竞业限制协议书曳。
针对时代的快速发展,加大信息化费用投入,具备网络管理的先进经验尧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管理员。通过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将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过程管控。如系统自动定密尧标明文件密级尧限制知悉范围尧涉密载体输出受控等,在处理商业秘密的业务流程中设置强制控制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长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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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于1995年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专业致力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近三十年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年代表中华律师协会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及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的成绩成为办理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面向未来,长昊律师事务所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持续在尖端知识产权方面不断超越,努力奋进的执业要求,长昊律师将共同努力把长昊所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品牌专业所。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案例遍布大江南北,曾代理/辩护:2013年11月30日深圳市YD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YD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制裁、民事追偿维权案;2014年12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指控深圳KL科技有限公司李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5年1月21日东莞市ZJ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赔偿减半案;2015年5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FG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案无罪不起诉案;2015年8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CYL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姓侵犯著作权罪无罪不起诉案;2015年8月25日深圳市XH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被侵犯刑事维权案;2015年9月1日深圳MR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立案成功;2015年9月2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成功;2015年11月13日东莞市第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东莞市XL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裁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16年1月4日厦门首例厦门QY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2016年4月1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控GL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三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16年11月3日上海AW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2016年11月18日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指控浙江YB科技有限公司11位技术工程师侵犯著作权罪全无罪案;2017年1月13日成功入选2018年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深圳市公安局指控前华为总裁陈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7年10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ZW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无罪不起诉案;2017年12月20日湖北襄阳市首例襄阳市公安局指控江苏XL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谢姓、周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2018年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GX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人无罪一人缓刑案;2018年8月9日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侵害维权案;2018年11月9日东莞市赖姓涉嫌配方型侵犯商业秘密罪发回重审一审无罪案;2018年12月25日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姓侵犯著作权罪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案;2019年1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TD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韦姓侵犯著作权罪刑事二审减刑改判、民事赔偿减少案;2019年2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指控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诉案;2019年4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前大疆李姓软件工程师源代码披露型侵犯商业秘密罪减刑案;2019年6月17日深圳WFT科技有限公司自诉指控林姓、尹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驳回起诉案;2019年10月18日山东枣庄HH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受理案;2019年10月13日杭州NT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驳回案;2020年4月13日常州市JX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撤诉案;2020年4月30日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控姜姓、薛姓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无罪不起诉;2020年7月29日东莞市赖姓技术主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发回重审二审无罪案;2020年8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控前华为软件工程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无罪不起诉案,2020年10月19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济南SK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张姓工程师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济南SK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诉济南LG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入选2020年最高院50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库;2021年2月2日衢州市林姓工程师销售模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2021年3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区指控唐姓工程师销售污水处理设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撤案处理;2021年4月26日苏州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苏州YL真空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业秘密及商标侵权一案以无违法行为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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