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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时间:2019-10-21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由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关系到软件权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因此,掌握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对解决软件权利纠纷十分重要。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国家指定有关部门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原则是,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只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登记时,可以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个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各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每个著作权人都有权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著作权人。
 
       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者;同时,应当自受理日起120日内审查所受理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予以公布;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驳回。
 

       1、主管机关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制定有关部门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工作。
 
       2.登记办法
 
      申请软件著作权等的原则是,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只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t、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个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备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每个人都有权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著作权人。
 
        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应立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者;同时,应当自受理日起120日内审查所受理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予以公布;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驳回。
 

        3、登记的效果

 
       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依法提起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未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发生纠纷时不得请求行政处理或提起诉讼。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项确实的初步证明.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关著作权法的司法解释,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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