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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时间:2019-10-05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第一,许可使用软件的方式,即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以哪些方式使用软件。
 
       第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的性质,即是独占许可还是非独占许可。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为独占许可的,应当视为非独占许可。如果是非独占许可,应当明确是独家许可还是普通许
可。
 
       第三,许可使用的条件、范围、时间。条件可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如规定被许可方不得对目标程序实行在合理范围以外的反向工程,被许可方不得将使用许可转让给第三方或向第三方发放使用许可等。范围可以指地域范围,如在全世界,某一国或某几国,若干地区等;也可以指计算机机型范围,如只允许在IBM-PC系列机上使用;还可以指应用领域范围,如只允许在某一行业或专门领域使用。时间即期限,指许可使用软件的起止时间。
 
       第四,付酬标准和办法。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受让者许可他人行使使用权时,可以按协议收取费用,付酬标准由双方约定。付酬办法指付酬的时间、地点、支付货币的币种、分期付酬还是一次付酬等。
 
       第五,违约责任。即一方违约或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虽然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应当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在合同中应当根据软件著作权许可的特点,约定什么情况算违反合同,违反合同时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造成损失时的赔偿办法等。
 
       第六,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例如,可以订立担保条款。担保条款包括权利担保和技术担保。权利担保是要求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许可方是被许可软件的著作权人或继承者或受让者,因此享有使用许可权。如有任何第三方以侵犯软件著作权为由提出行政处理或诉讼,应由许可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技术担保是指许可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完整、准确和有效,能够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目标。
 
       另外,中国籍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向外国人许可时,按规定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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