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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破产钢材老板诈骗455万 利用行规要挟债主"配合"

时间:2019-01-14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破产钢材老板诈骗455万 利用行规要挟债主"配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年近五旬的钢材老板游某出手阔绰,在生意圈里以“讲味口”出名。破产后,他利用从业经验做局倒卖钢材,两年骗得455万元。一口咬定这只是经济纠纷的游某,一度让警方、法院拿他没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耗时3个月、查阅账目100多个,终于以零口供将游某抓获归案。案件经过:

  要挟债主一起诈骗,“三步走”骗得156万

  游某一手创办了振海物资有限公司,在钢材行业小有名气,是公认的阔老板。2008年,游某的生意一落千丈,欠下几百万元外债,账户全部冻结。

  当年10月,游某找到大债主杨某——武汉力龙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我差你100多万,你要是愿意和我合作,我就可以还你。”杨老板听了详细的“合作”办法后,发现有诈骗嫌疑,坚决反对。游某威胁说:“如果你不配合,一分钱别想要回去,还要搞得你全家不安宁!”杨只好答应。

  首先,游某邀请诈骗目标公司合作,各出50%的资金一同在杨老板处进钢材,杨则给出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第二步,游某谎称资金周转不灵,要被骗公司垫付全部货款一并打到杨老板账户,称拿到钢材后以高于市场价260-280元/吨的价格在45天内还钱;第三步,游某提出自己负责拖货,因为有熟人帮忙,运费便宜。被骗公司会在打款后拿到杨老板开具的提货单,认为肯定会发货,压根没想到他们是一伙的。游某则转头到杨某处拿走货款,根本不提货。

  截至2009年5月,游某分别与3家公司签订合同,共骗得156万元,而杨老板拿到了100万元的“还款”。

  独身行骗入账近300万

  在家人极力劝阻下,杨老板在还有30万元债没要到时,与游某断绝了合作。游某也不再勉强,因为他发现诈骗来钱太容易了。

  做钢材生意有条行规:交易金额太大,购买方首付一定比例并附加一些条件就可以先提货,等一至两个月再付尾款。游某干脆用以前骗来的钱找钢材公司签订购买合同,付给对方部分货款后提走全部货物,转头低价吐货。

  2010年10月,他先后找上星宏工贸公司和夏添钢材经营部两家企业,签订合同时,不论交易价格和还款期限如何苛刻,都爽快同意。游某与这两家公司多次交易,尾款无法正常还上时,就以“不继续供货,欠账更回不来”为由要挟,逼迫别人继续供货。独自行骗一年时间,吐货换回的近300万元被他挥霍一空。

  经侦民警“零口供”拘捕游某

  2010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有公司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有一家还起诉到了法院。但每次游某都以是简单经济纠纷为由脱身,判决立即偿还欠款,他则摆出“反正公司账户早被冻结、没钱还”的无赖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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