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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为什么企业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

时间:2018-12-12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如果一个企业的软件著作权被侵犯,很多时候,企业主会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如果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人是企业的离职员工,企业主更愿意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很多人很迷惑,但道理很简单,通过借助国家公权力的力量进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刑事控告,更能实现企业主打击软件侵权,抢夺市场的目的。

  诉讼程序决定了被告人很难翻身
  我们都认为一旦被控告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将很难被判决无罪,这跟我们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司法体制有关。如果法院判决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无罪,将涉及到国家赔偿的问题,同时也说明公安机关、检察院办理了错误的案件,在目前的司法体系下,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场景。因此,在更多的情况下,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可以判决无罪和可以判决有罪之间,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判决有罪。这也是为什么企业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过刑事控告直接抢市场
  作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很荣幸参与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号为(2014)深南法知刑初字第3号案件的庭审。通过参与这个案件的处理,我更清楚地明白了为什么企业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的深层次的原因。

  (2014)深南法知刑初字第3号案件非常复杂,涉案人员人数多达11人,被控告公司的主要人员全部被刑事羁押、通缉,整个公司因公司主要人员面临刑事控告而瘫痪,客户流失,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对于没有被刑事控告的人员,也因为担心涉嫌被刑事追诉,即使有订单也不敢接单生产。也就是说,即使法院最后没有判决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但是这些人也不敢再从事相同的业务了,也不敢再接单了,生怕再次被控告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再次被刑事拘留。

  不论控告是否成立,企业都是最后的赢家
        对于被控告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这11个人,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身体与心理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两次被刑事羁押,两次被取保候审,还经历了漫长的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庭审,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等诉讼流程。在这过程中,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庭遭遇巨变,而自己不在家人身边,给他们内心造成极大的痛苦,其中有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流产,有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去世,有位犯罪嫌疑人的岳父去世,有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摔伤,有位犯罪嫌疑人的孩子出生,在判决没有做出来的每一天,对他们来说都是煎熬,都是折磨。这种煎熬和折磨,不仅是犯罪嫌疑人本人承担着,他们身边的家人也承担着这样的压力和折磨。经常到我们律所谈案件,似乎只有谈及案件,才能让时间流逝得快一些,才能感觉他们自己为案件的进展在贡献一份力量,心理才能踏实一些,但我们都知道,这对案件的进展没有任何帮助,只是寻求一种心理安慰;基于此,我们经常与家属谈案件到深夜,不仅帮助他们分析案件,同时抚慰备受煎熬的心灵。
        这种过程中,我们能感受到他们承担的压力,能感受到他们的信心在逐渐被磨灭。相反,对于企业而言,只要启动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刑事程序,后面的进程就变成了国家机关打击犯罪,与企业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了;对于被控告的人来说,他们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诉讼中,没有时间、精力月控告企业争夺市场,无论这个案件最后是否是被判决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对企业而言,企业都是赢家。这也是为什么企业选择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来进行控告的另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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