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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大头对簿公堂,软件技术实现不正当竞争

时间:2019-08-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导读
       互联网与计算机软件环境下,把握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助于准确把握软件运营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为监管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本文就典型案例简述软件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基本案情
       SG科技公司是SG浏览器软件的知识产权人。QH科技公司是、QHSLL公司是360安全卫士软件的开发者、权利人和运营人,同时又是该软件的发行人。SGXX公司、SG科技公司与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同或相似,具有竞争关系。
       自2011年以来,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利用其作为安全软件研发及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者”地位,诱导、欺骗用户,甚至直接采用破坏性技术手段,利用360安全卫士阻碍用户正常安装和使用SG浏览器,阻碍用户主动将SG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破坏用户对SG浏览器的安装、使用,从而达到其推广QH安全浏览器及提高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商誉的目的。故请求判令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立即停止利用QH卫士软件对SGXX公司、SG科技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SGXX公司、SG科技公司经济损失。
 

       法院裁判
       一、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停止利用360安全卫士软件对SGXX公司、SG科技公司的SG浏览器软件安装和默认浏览器设置进行阻碍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利用微博进行涉案商业诋毁行为;
       二、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共同赔偿SGXX公司、SG科技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其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10万元;
       三、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SGXX公司、SG科技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四、驳回SGXX公司、SG科技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戈龙、黄雪芬认为:
       利用软件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软件运营商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软件运营商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本质上仍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特殊性基于计算机软件且互联网环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有所变化。如本案所述,安全软件在浏览器修改默认设置时作出提示,其目的在于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安全服务企业不得利用自身的安全监测和干预能力,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加以阻碍,对自己或无竞争关系者的产品不做提示,代替用户做出判断。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的区别对待行为违背一视同仁原则,本质上是安全服务企业直接侵害浏览器产品竞争者的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二,该行为损害了其他软件运营商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指的是其他经营者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和利益。软件服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传统模式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其是在网络环境和软件使用下进行,不仅仅是远距离违法;而且其侵犯客体主要是非物质形态的民事利益。在本案,奇虎公司通过阻碍SG浏览器的安装、设置间接给SG浏览器造成市场用户数量、市场占有率降低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损失。
       第三,该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问存在因果联系。软件运营商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问的客观联系。只有当二者问存在因果关系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软件运营商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奇虎公司的涉案客户端软件其直接阻碍用户设置的行为既剥夺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又破坏了SG浏览器正常的设置,其行为后果将导致用户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各种方法都无法将SG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客观上可能导致用户失去耐心从而放弃产品,甚至降低产品的评价,进而给SG浏览器造成市场用户数量、市场占有率降低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损失,增加自己的交易机会,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四,实施该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要件。因此,软件运营商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有主观的过错。但是,受害的软件运营商要证明对方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往往比较困难。如果受害的软件运营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却不能证明对方的过错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是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的。因此,应当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过错推定的原则,以更大程度的保护受害的软件运营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种种证据资料,最终法院结合QH科技公司、QHSLL公司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阻碍SGXX公司、SG科技公司产品运营的事实可以认定,其上述行为在属于针对SGXX公司、SG科技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主观恶意。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侵犯商业秘密罪“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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