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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汽车教学实验设备定货合同

时间:2019-01-18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汽车教学实验设备定货合同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汽车修理、应用专业教学需要,特向乙方定制一批汽车教学实验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实验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台)

  交货期

  备注

  1

  德国大众GSi型电喷发动机实验台

  2

  电控燃油喷射演示实验台

  3

  ABS/EBV防抱死制动实验台

  4

  汽车空调系统实验台

  5

  汽车点火系综合实验台

  6

  汽车电喷发动机解剖教具

  7

  自动变速器解剖教具

  8

  自动变速器演示实验台

  9

  安全气囊演示实验台

  10

  配套汽车解码器

  以上总计定制实验台_____台(套),总价______万元。

  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天内,预付定金________万元,余款待乙方将货全部交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培训;设备免费保修一年。若设备在一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派员上门进行维修,一年后适当收取材料及工本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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