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范围由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根据2002年4月卫生部等发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职业病范围有1O类120种。2002年5月1日实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则对职业病的诊断机构、诊断、鉴定、监督管理、罚则等作了规定。
劳资纠纷
职业病
时间:2013-04-19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次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劳资纠纷
联系我们
-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0755-26751234
- 长三角电话:15800707700
- 珠三角电话:15915344883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14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