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1电话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业务 > 合同法务 > 法律概念 > 附期限合同

合同法务

附期限合同

时间:2013-04-16    来源:长昊律师网    浏览次数: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期限的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上一篇:附条件合同

下一篇:恶意串通行为

延伸阅读:

热点话题:

合同法务

联系我们

长昊简介 电话:15915344883、15800707700  邮箱:1870527569@qq.com

声明:本网站由嘉莱特文化传媒运营 Copyright @ 2009-2019 长昊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55623号

嘉莱特文化传媒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座机:(0755)267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