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导读
在侵犯著作权罪纠纷中,被告人被指控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辩护人提出案件涉及到另一关键人物,其至今仍在逃,在本案主要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根据法律规定的“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其辩护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件详情
深圳BC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网络游戏《YZOL》的著作权人。2014年2月,被告人ZXK非法获得《YZOL》马来西亚版本的服务端程序,并雇人提供技术支持及租用香港服务器先后以《LY》和《YZ》运营该款游戏,并通过网上宣传吸引游戏玩家加入。
经统计,其运营该款游戏的违法所得总额为189892.66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ZXK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但结合全案证据,不能排除涉案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系他人复制并提供给被告人ZXK并与之共同非法经营的合理怀疑,因此对被告人的相关辩解法院予以采信。认定被告人ZXK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三、法院裁判结果
判处被告人ZXK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四、律师案件评析
专业处理软件著作权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黄雪芬、邱戈龙认为:
所谓“存疑时有利于被告”是指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该原则在适用中可能表现为许多情形:当事实在有罪与无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应该按照无罪来处理;当事实在重罪与轻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应该认定为轻罪;就从重处罚情节存在疑问时,应当否认从重处罚情节;当无法确信某一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不再追诉。
刑事诉讼法在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精神。作为一项诉讼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适用前提有几个方面:首先,“存疑”是指对案件事实存在着合理的疑问,而不是对法律的疑问。其次,“存疑”是指对案件事实中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存在合理的疑问,而不是对任何事实都有疑问。再次,“存疑”是指对证据的合理怀疑,而不是无端猜疑或片面怀疑。
合理怀疑是建立在现有证据或自然规律、一般的生活法则的基础上的。对于合理怀疑所建立的现有证据基础是涉及案件事实中的所有证据。如果根据整个证据链仍然不能排除合理的怀疑,才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结合本案,法院根据被告人ZXK归案后的供述、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人曾大朋的证言等证据,仍不能排除涉案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系他人复制并提供给被告人ZXK并与之共同非法经营的合理怀疑,因此才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体现了法律规定“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侵犯商业秘密罪www.supermecourt.com无罪辩护